二十大报告展现中共面向新征程的自信、务实、开放******
(中共二十大·观察)二十大报告展现中共面向新征程的自信、务实、开放
中新社北京10月16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16日在北京开幕。纵观习近平当天所作的二十大报告,自信、务实、开放态度跃然纸上。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报告对当前中国发展水平的定位展现了对中国理念和道路的坚定信心。
过去十年,尽管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日趋严峻复杂,中国依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国内生产总值从54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增长到114万亿元,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比重达18.5%,稳居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39800元增加到81000元;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成为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货物贸易总额居世界第一,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居世界前列……
如习近平所言,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报告对今后中国共产党中心任务的确立折射出从国情、世情出发的务实精神。
报告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对于何为中国式现代化,报告给出了清晰的界定: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称,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立足本国国情,探索适合自己的现代化动力机制和战略。此次报告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意味着今后中国将既遵循以工业化、市场化、经济全球化促进生产力发展等被各国共同验证了的普遍规律,又注重从自身实际出发有所“扬弃”,摒弃西方贫富两极分化、物质主义膨胀、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老路。
选择中国式现代化,也是因应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体现。眼下,地缘政治紧张局势一再升级,保护主义不断抬头,全球供应链多处遇阻。在黄群慧看来,全球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之际,各国民众和平发展的意愿更强,合作共赢的呼声也更高。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中国式现代化,正是顺应了这一期待。
报告对新形势下实现新任务路径的明确凸显了开放包容的态度。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报告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报告要求“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并提出要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
在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方面,报告明确,中国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双边、区域和多边合作,反对保护主义,反对“筑墙设垒”“脱钩断链”,反对单边制裁、极限施压。
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董煜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称,随着中国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也需要打造“升级版”,而实行高水平开放正是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
董煜表示,作为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中国发展的蓝图,中共二十大报告字里行间渗透“开放”二字,让全球看到了一个坚持开放反对封闭、坚持互利共赢反对“零和博弈”的中国。这不仅有利于中国与世界经济深度交融,利好中国经济发展,也将为低迷中的世界经济注入新增长动力,稳定经济全球化大局。(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