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物园协会:已与美方协商尽早接回“丫丫”和“乐乐”两只大熊猫******
光明网讯“鉴于两只大熊猫已进入老年期,‘丫丫’目前皮肤病情况不适宜继续展出,中国动物园协会已与美方积极协商,尽早接回两只大熊猫。”近日,旅美大熊猫“丫丫”和“乐乐”将要回国一事引发网友关注,中国动物园协会教授级高工、副会长谢钟回应了有关情况。
中国动物园协会与美国孟菲斯动物园于2003年启动了中美大熊猫保护与研究项目,参与合作研究的两只大熊猫分别来自北京动物园的“丫丫”(雌性,出生日期:2000年8月3日,谱系号507)和来自上海动物园的“乐乐”(雄性,出生日期:1998年7月18日,谱系号466)。近年来,许多大熊猫爱好者对大熊猫“丫丫”的饲养管理和健康等问题非常关注。
谢钟表示,在大熊猫爱好者提出大熊猫“丫丫”疑似“受虐”的反映后,中国动物园协会组织中国农业大学、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北京动物园、上海动物园,以及美国孟菲斯动物园、华盛顿国家动物园和亚特兰大动物园的专家对大熊猫“丫丫”进行了多次健康评估,根据视频资料、月度健康报告、年度体检报告等信息综合判断,大熊猫“丫丫”血液检测基本正常,影像学检查无异常,未发现器质性病变,属于中等健康水平,并且大熊猫在孟菲斯动物园得到了较好的照顾,未有“虐待”大熊猫的情况。我驻美大使馆也专门派代表实地查看了孟菲斯动物园大熊猫饲养情况,确认了大熊猫在美得到了悉心的照顾。
据悉,为迎接大熊猫的到来,孟菲斯动物园在2003年耗资1600万美元建成了极具中国传统文化特色、功能齐全的大熊猫场馆,建立了优秀的饲养管理和兽医团队,开辟了10英亩的竹林,每天有专门的团队为大熊猫采集新鲜的竹子,定量提供熊猫饼干、葡萄和甘蔗等辅食。孟菲斯动物园始建于1906年,饲养展出野生动物500余种4500余只,多次被美国行业协会和媒体评为美国最佳动物园之一,具备良好的野生动物饲养管理、疾病防控、安全管理条件和水平。
谢钟介绍,在大熊猫抵达孟菲斯动物园后,该园每月根据大熊猫每日体重、进食量、粪便量等信息向中方提交大熊猫月健康报告,每年提交两只大熊猫的医学体检报告,中国动物园协会及时组织中方专家进行审阅和评估,并多次组织工作团组赴美开展实地考察和饲养交流。
据介绍,大熊猫“丫丫”自2006年开始出现轻微脱毛现象,到2014年逐渐加重。针对大熊猫脱毛现象,谢钟表示,其原因在于该皮肤病与其家族有关,并随着大熊猫年龄增长逐渐加重,季节性变化导致的激素变化也会产生影响,从而造成大熊猫毛发稀疏不均,严重影响大熊猫的外表美观度。孟菲斯动物园和中方对此十分重视,组织双方专家会商研究,采取多种方案进行治疗,但未获得预期疗效。该疾病治愈难度大,效果有限,是当前圈养大熊猫饲养中的难题。(张佳兴)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